作者:佚名       来源于:中国民俗文化网

  酒,作为世界客观物质的存在,它是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,它炽热似火,冷酷象冰;它缠绵如梦萦,狠毒似恶魔,它柔软如锦缎,锋利似钢刀;它无所不在,力大无穷,它可敬可泣,该杀该戮;它能叫人超脱旷达,才华横溢,放荡无常;它能叫人忘却人世的痛苦忧愁和烦恼,到绝对自由的时空中尽情翱翔;它也能叫人肆行无忌,勇敢地沉沦到深渊的最底处,叫人丢掉面具,原形毕露,口吐真言。 

  酒,在人类文化的历史长河中,它已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存在,更是一种文化象征,即酒神精神的象征。 

  在中国,酒神精神以道家哲学为源头。庄周主张,物我合一,天人合一,齐一生死。庄周高唱绝对自由之歌,倡导“乘物而游”、“游乎四海之外”、“无何有之乡”。庄子宁愿做自由的在烂泥塘里摇头摆尾的乌龟,而不做受人束缚的昂头阔步的千里马。追求绝对自由、忘却生死利禄及荣辱,是中国酒神精神的精髓所在。 

  世界文化现象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,西方的酒神精神以葡萄种植业和酿酒业之神狄奥尼苏斯为象征,到古希腊悲剧中,西方酒神精神上升到理论高度,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哲学使这种酒神精神得以升华,尼采认为,酒神精神喻示着情绪的发泄,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,人类在消失个体与世界合一的绝望痛苦的哀号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。 

  在文学艺术的王国中,酒神精神无所不往,它对文学艺术家及其创造的登峰造极之作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影响。因为,自由、艺术和美是三位一体的,因自由而艺术,因艺术而产生美。 

  因醉酒而获得艺术的自由状态,这是古老中国的艺术家解脱束缚获得艺术创造力的重要途径。翻开中国文学艺术史,就是一部酒神精神舞蹈的历史。 

  酒醉而成就传世诗作的例子在中国诗史中更俯拾皆是。 

  不仅为诗如是,在绘画和中国文化特有的艺术书法中,酒神的精灵更是活泼万端。 

  文学艺术宫殿酒神的出没,使文学艺术之神的巨翅从来没停止过激情的扇动。 

  而女性,通常是不肯喝酒的。这显然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影响不无关系。似乎女性一旦端起酒杯,就不是淑女,就不是贤妻,最起码的做人的品质要大打折扣——无论古今中外,文学名著中的善饮女性,不是荡妇就是女侠,抑或根本就是与男人毫无二致的傻大姐。譬如艾丝米拉达、玛格丽特、潘金莲、“母夜叉”孙二娘、“一丈青”扈三娘。最可怕的是在《水浒传》里与丈夫“菜园子”张青一起在大树底下十字坡开酒店的“母夜叉”孙二娘,动不动就在酒里下蒙汗药,将一条条汉子“倒也倒也”地麻翻了,剁成肉陷做成人肉包子出售。就连打虎的英雄武松也差一点成了孙二娘的刀下鬼。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。(嘿嘿,从私下里来说,偶还是喜欢孙二娘滴,因为,这曾经是个美好的回忆话题。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嘛,何况,她与菜园子的爱可是很志同道合呢。) 

  其实,真正善饮的女性也同男性一样,是热情豪爽的性情中人,肚里拐弯少,为人真诚。因为少,就更受男性欢迎。而且,对于善饮的女性,男性一般都高看一筹,很是尊敬。一者有礼貌的成分,“物以稀为贵”“好男不跟女斗”;二者通常会喝酒的女性都比男性能喝,私下里让她三分,也怕她三分。所以,在酒桌上,理智的男性大多不同女性拼酒,怕的就是一旦“拿”不下来,自己丢乖献丑。 

  但就大多数女性而言,仍是轻易不肯喝酒的。一是怕酒后出丑,破坏了淑女和贵妇的形象,二是还因了传统的名声问题。所以在酒桌上,一般女性都和官人一个模样、一副嘴脸,要么扭扭捏捏,装模做样,娇娇滴滴,不胜酒力;要么好像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冠军一样算盘挂在胸膛上,非得你喝一杯,她抿一口,甚至你喝一杯,她只拿酒杯象征性地在樱唇上抹一道口红。似乎不这样,就显不出她的高贵,她的典雅,她的与众不同。为了身份与名声,包括名节,她就只好高高在上让人敬而远之。 

  当然,这里要将一种女性除外,那就是真正不会喝酒的女子。倘若强逼这样的女子喝酒,不是别有用心,就是不懂得怜香惜玉,那就不是真男人了。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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